热点聚焦 | 蓝虹: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将推动绿色金融进入全面发展新阶段
发布时间:2018-03-13
所谓绿色金融,就是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金融体系,它和传统金融是有显著区别的。首先,从宏观上来说,绿色金融要求金融系统在实现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功能时,必须将资源环境的高度稀缺性纳入其中,也就是说,绿色金融,不仅要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优化投资,同时,还要运用金融发现价格以及时间和空间资源配置的优势,实现中国已经极度稀缺的生态环保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传统金融,在其实现资源配置和运作时,在其理论体系以及机制体制中,还没有将生态环境资源的稀缺性纳入其整体资源配置功能中。第二,从微观上来说,绿色金融是要实现对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生态环境产品进行融资,这与传统金融是非常不同的一种金融形态。传统金融与财政的职能是泾渭分明的,传统金融更多情况下是为私人物品提供融资,认为为公共物品提供融资是财政的职能。但绿色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形态,就是要为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生态文明产品提供金融支撑。
生态文明写入宪法,说明了国家和人民对绿色发展美丽中国和谐社会的强烈需求,整个国家急需大力供给生态文明产品,才能满足国家和人民的需求,这就需要全面发展绿色金融。生态文明写入宪法,意味着各领域工作全面的绿色化,例如去年两会期间通过的《民法总则》,就是通过“民法典的绿色化”,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目前,金融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金融资金与实体经济相衔接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绿色金融技术最主要就是通过绿色金融技术设计,将原来与金融资源衔接有困难的绿色项目,通过绿色金融技术设计,促进与金融资金的衔接,从而可以加大金融资金与实体经济的对接,降低金融风险。
因此,生态文明写入宪法,预示着绿色金融将会进入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来源:中国青年网